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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年偷拍30人!「創意私房」狼師二度求交保 法院再延押2月ン

網路偷拍論壇「創意私房」案震驚全台!台中地檢署發現,其中一名陳姓會員竟是補教老師,在補習班、家中皆裝針孔偷拍,9年來被害人數高達30人。陳男先前羈押期滿時,以需照護年邁母親及幼女為由,請求交保遭駁,近日又以已與3人達成和解於延押庭聲請交保,但法官仍裁定延押。

據檢警調查,陳男在補習班廁所內,放置裝有微型攝影機的寶特瓶或芳香劑,藉此偷拍學生及同事。不僅如此,他還在家中浴室裝設攝影機,因其在學校擔任代課老師,會帶學生參加校外活動,結束後將再將學生帶回家中洗澡並偷拍。他自2015年至2023年間持續犯行,受害人數超過30人。

此案於去(2024)年偵結,檢方依涉犯刑法包含對未滿14歲之少女為猥褻之行為、利用權勢猥褻、散布猥褻影像、竊錄隱私部位、製造、散布竊錄隱私部位影片、竊錄性影像、製造、散布不實性影像、製造兒少猥褻行為影片、製造兒少性影像、散布兒少性影像等起訴,求刑15年。

全案審理中,陳男今年2月主張,自己已坦承罪刑,家中有年邁患病的母親及年幼子女需撫養,盼能交保,並會盡力籌款扶養家人及賠償被害人,但法院裁定駁回,並延押2個月。

此次,陳男再次主張已與3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全成賠償,希望入獄前能陪伴年邁雙親及子女,且無逃亡動機,請求停止羈押並交保。

台中地院認為,陳男犯行次數眾多,未來面臨的刑期不短,有逃亡之虞,且他嚴重危害多名少女身心,依目前訴訟程序仍有羈押必要,裁定自13日起延長羈押2月。

★《中時新聞網》提醒您:

保護被害人隱私,避免二度傷害、移除下架性影像,洽性影像處理中心、終結性影像,不拍攝、不持有、不下載、不分享。

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製造、持有前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、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。

根據刑法刑法319-3條,未經他人同意,無故重製、散布、播送、交付、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 犯前項之罪,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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