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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虹安遭控論文侵權案開庭 親出庭喊冤ン

筆名「翁達瑞」的旅美教授陳時奮,指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,遭高控告加重誹謗罪,獲不起訴確定後,陳提刑事自訴反控高誣告罪,一審依誣告罪將高虹安判刑10月,上訴後,二審台灣高等法院9日第二次進行準備程序,高虹安說當時對陳提起告訴時,沒有捏造證據且是提出她完整的博士論文版本,證明她沒有誣告。

提起自訴的陳時奮未到,委由律師出庭,高的律師認為陳提起自訴引用的朱立倫博士論文切結書與本案無關,也沒有證據能力,對此,陳的律師請法官依法審酌。9日庭訊主要是針對證據力部分進行調查,法官將在整理辯論爭點,再審理程序時由雙方進行辯論。

一審台北地院認為,經比對高的博士論文與期刊論文,可見期刊論文中的文字、圖表大篇幅、幾乎所有文字一字不漏,顯然已逾合理使用範圍,有抄襲的事實,但高女明知有抄襲情事,陳男發文所指抄襲一事為真,但卻對陳提起刑事自訴,她虛構事實卻為提告,具有誣告罪的直接故意。

北院指出,高對陳提告的動機,是把司法當成批評者噤聲工具,她犯後不思博士論文抄襲的情事,陳的指摘實屬有據,她涉犯誣告罪故意明確,加上她一概否認犯行,飾詞狡辯,未能正視所犯,犯後態度不佳,依誣告罪判刑10月,上訴後高院審理中。

★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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